
弃米圊中
浦东有恶习(上海一带),凡是有人受诬陷,不能自己辩白,就用手握米,向天祈祷说:“我确实没干某事而某人强要诬陷我,如今我把这米丢在粪坑中,如果我 干了某事,那么天雷劈我;如果他诬陷我,请天雷劈他。”然后,就把米丢进粪坑中。习俗的丑恶,没有超过这事的。
咸丰壬子年九月中旬,雷季已过。有京货店的某学徒,因为店中丢失东西,被店主责备,学徒不服气。到下午,忽然阴云四起,雷声隐隐地,旋绕屋顶,不打下来。店外晒有东西,恐怕被暴雨淋湿,店主叫学徒去收进来,学徒勉强去收。刚出屋,雷声也随着过来,盘旋在头顶上,好像等待什么,而学徒的神识已经痴呆了。当时有人知道他因为丢失东西被店主责备的事,说:“小子无知,莫不是犯了用米祈祷的恶习吧?”询问他,果然如此,人们就说:“赶紧自己去把米捞出来,用水洗干净,煮来吃了,应该还有救。“这时雷声更怒了,又有紫电光旋绕学徒的身体,众人为他叩头代求饶恕,雷电稍微放缓。学徒随众人爬到粪坑中,幸好米是刚到进去的,没沾上尿,大概一小碗,还是一团没散开。于是叫淘粪的设法取上来,而学徒亲手一粒一粒检出来,用水漂净,按别人说的煮熟吃了。
正淘粪取米时,雷声不断,还不离学徒左右。直到吃完,才雷息云散,月明如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