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照例办二则
归安县的费大人,从当县官起家,官升到臬司(司法官),公正廉洁,不受私下拜见。握有司法大权,遇事执法,没有弄虚作假,但年老没有儿子。
退休后,反思自己做官几十年,而清清白白,为什么会有绝嗣的果报呢?于是写文书到城隍庙投诉。当晚梦见城隍神派人来请,到那里城隍亲自下台阶迎接,坐下后,对费说:“刚见到大人的投诉很有怨气,所以特请大人来说明。大人不爱钱,不徇私情,这个心确实可以上对苍天了。但是大人掌管司法多年,平日仗着什么尊皇上护百姓的呢?请赐教。”费说:“没有别的,只不过事事照律例办罢了。”城隍笑道:“大人没有儿子,正是因为照律例办这句话。”费惊愕说:“那么律例不能用吗?”城隍说:“不是,大人是儒者,难道没有听说过‘律设大法,礼顺人情’(语出《汉书卓茂传》)吗?愚民百姓无知,误落法网,如果事事都照律例办,百姓怎么受得了?而大人总管司法,能保证州县一定没有错判的吗?何况又太过自信,案子有疑问的,大人以自己的见解判断,其中岂能没有无辜被杀的吗?依据古圣人的‘疑罪从轻’的意思,似乎不应如此吧?水太清就没有鱼,这是大人自作自受,不怪天道有错啊。”费默默地很有些悔意。城隍又安慰说:“大人清明正直,将来与我有同行的情分,自然享受一方的祭祀,何必需要借助子孙呢?(古人认为死后要有子孙祭祀)”然后派下属送费回来。费梦醒后,求子的念头就打消了,最后认侄儿作儿子。
临终见床前似乎有报冤的,喝问他们,回答说费在某省做官时,有匪犯六人,罪不应当死,而费执法却判死罪。费知道自己不能恢复了,于是要求拿衣冠来穿好然后去世了。后来相传是某郡的城隍。
昔日有张廉访,在河南任司法官,每有事都执法严办。遇到有权势的或富家子弟,尤其不宽容。当时禁止习教(练武)很严,有富人被邻家控告有习教行为,图谋不轨。张听说被告很富有,就抓来严酷审讯。太守以及其它官员,知道是诬陷,为这事极力向张劝解。张笑道:“是这样吗?一个平民,而能使太守等官员出面劝解,就是汉武帝时期所谓的郭解家,本来不贫穷啊。”竟然罗织罪名,富人处死,家属充军流放,一时间被称为冤案。
后来张的孙子,等待升任浙江主簿,有三个儿子。张的孙子死了,他的小儿子与侍女通奸,担心他的两个兄长斥责,就毒死两个兄长,事情败露,被斩首刑场,张家就绝后了。有知道张的平生的人,都说这是清廉而太过严酷的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