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下午,南充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症患者孙某某在嘉陵治愈出院;2月6日下午,嘉陵警方通报3起涉疫案件,其中有一名孙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疾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都是66岁,都是嘉陵人,会不会是同一人呢?一时间大家议论纷纷。2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两个孙某某就是同一人,目前已被嘉陵警方立案侦查,但还要在家隔离一段时间。
通报涉疫案件:立案侦查2起2人、治安案件1起1人
孙某某,男,66岁,嘉陵区吉安镇人。1月20日与其家人从武汉驾车回到吉安镇老家,次日参加农村坝坝宴聚会。22日上午因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到李渡镇医院就诊后乘客车回家。23日因其病情恶化又到嘉陵区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要求其隔离治疗。孙某某不听劝阻悄悄逃离医院乘坐客车回家,后被强制隔离治疗并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几天内孙某某接触大量人员,导致数十名与其密切接触人员被隔离观察。目前,分局依法对孙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疾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韩某,男,24岁,嘉陵区人。1月21日,从武汉乘车回家,知道武汉新冠病毒疫情未向社区报告登记,也未居家隔离观察,多次乘车到网吧、茶坊、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活动。1月25日中午韩某出现感冒症状仍然到茶坊耍,1月26日被干部劝至嘉陵区人民医院检查并隔离治疗,随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间韩某在人员聚集场所接触大量人员,导致数十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观察。目前,分局依法对韩某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张某某,男,41岁,嘉陵区李渡镇人。1月20日,接待从武汉回来的亲友余某某等人,居委会工作人员接群众反映后多次联系张某某,要求申报亲友信息并隔离观察。张某某隐瞒情况并不配合,后余某某出现症状被送医院,检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分局已受理调查并将对张某某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南充首例“新冠”肺炎重症患者在嘉陵治愈出院
“谢谢,谢谢,是党和政府帮我找回了健康,是医生帮我找回了健康!”2月5日下午,南充市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症患者孙某在市中心医院嘉陵院区治愈出院。出院时,孙某对党和政府、医护人员连声表示感谢。
孙某是南充发现的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症患者,也是首例治愈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症患者。















